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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能50万平方米超分子减振降噪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能50万平方米超分子减振降噪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姜屯镇奚仲路2355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郝经理
联系电话:185****7250
联系地址:**市**市姜屯镇奚仲路2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