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5日)

审批
福建-福州-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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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5日)
时间:2026-06-05 10:44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螺洲支路道路工程(K0+060-K0+900)

**区

****

中水环科(福****公司

项目位于三**片区,道路起点接螺洲路,自西向东约460.48米后折向南,经螺福路之后向环岛路延伸,总长约840米,并在桩号K0+333K0+829处各设置一座桥梁。其中,起点至桩号 K0+460.48 段,规划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桩号K0+460.48至螺福路段,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螺福路至桩号K0+900段道路段,规划红线宽度3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梁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工程等。

(一)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运营期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类别要求。其中,起点至桩号K0+460.48段螺洲支路螺福路至桩号K0+900段螺洲支路的两侧35m范围内或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楼房)面向螺洲支路一侧至螺洲支路边界线的区域执行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

(二)施工建筑废料渣土废弃建材应集中定点堆放,严禁向螺洲河螺城河河道内倾倒;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涉水桥墩施工应采用围堰灌桩,产生的钻渣泥沙及其它废弃物应清运到岸上指定地点处置,灌桩出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三)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开挖土方和垃圾应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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