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城建星启锦宸项目精装修交付查验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建星启锦宸项目精装修交付查验服务答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要求中计划总工期为“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止。”一期7栋楼计划工期2026年7月1日至交付后三个月,即2027年3月31日止。其余楼栋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提问:①1期7栋楼属于北05地块(802户)和南06地块(554户)其中哪个地块,共几个单元,多少户。②其余楼栋共多少栋,几个单元,多少户,预计交付时间是多久。该批次服务期限是否参考1期查验阶段6个月,维修阶段3个月。
回复:①1期7栋楼属于北05地块(802户),共11个单元,345户;除1期7栋楼外,本项目剩余20栋,45单元,1011户,交付时间甲方另行通知,该批次交付人员配置要求,服务期限参考1期,具体以甲方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为准。
2.报价清单表中预交付陪验人员100人次,交付陪验人员200人次,交付后房修服务人员100人次。
提问:①该清单的工程量是一期的工程量,还是一期和其他楼栋总的工程量。②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第五条人员配备要求中约定“维修跟进阶段:每单元不少于一人/天。”以1期为例,7栋楼本阶段至少7人,服务三个月,房修人员服务人次约630人次(每天每个单元1人共7人,服务三个月约90天)。报价清单中的人次与合同服务要求实际使用人次相差巨大。请采购人明确若陪验人次与实际房修人员服务人次,超过清单人次,结算费用超过合同总额,结算时是否按实际人次结算。
回复:①该清单的工程量是一期和其他楼栋总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项目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②招标文件交付后房修服务人员暂以工程量清单中100人次计价,陪验人次与实际房修人员服务人次以项目实际需要安排为准,若陪验人次与实际房修人员服务人次超过清单人次,应按实际人次结算,但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551-****19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 2588 号
(**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086
2026年6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5日
附件:****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