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高低压电房及外电工程 | ||
| ****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高低压电房及外电工程(第二次) | ||
| A01-124********266776A-****0408-000002-7 | ||
| 其他 |
****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高低压电房及外电工程(第二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高低压电房及外电工程(第二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6月0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P141,11.1.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A.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是指商品砼、商品砂浆、钢筋/钢材、铝材/铝板、沥青混凝土,不包括其他材料。按照实际情况 ,本工程为电力安装工程,主要材料为电线电缆、变压器、母线槽、高低压成套设备。这些材料受铜价波动影响较大,应纳入材料价格调整范围。
答:上述材料纳入材料价格调整范围。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141页“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1 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1.1.1 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 在项目合理工期内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可对其结算价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A. 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是指商品砼、商品砂浆、钢筋/钢材、铝材/铝板、沥青混凝土,不包括其他材料。 |
11.1.1 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 在项目合理工期内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可对其结算价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A. 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是指商品砼、商品砂浆、钢筋/钢材、铝材/铝板、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变压器、母线槽、高低压成套设备,不包括其他材料。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招标科(大沥镇**路138号行政办公楼3楼318) |
地址:**市**区桂城南**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人:马仲铭 |
| 联系方式:0757-****9986 |
联系方式:0757-****0148 |
| 2026年06月05日 |
2026年06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