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充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充建设项目二标段于2026年05月12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6月04日在**市六楼开标室(2)开标,并于2026年06月04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
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花桥****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563.76 | ****948.97 | ****643.73 | ****498.39 | ****053.76 |
| 质量(如有) | 达到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 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 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 术》、《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 | 达到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 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 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 术》、《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 | 达到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 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 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 术》、《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 | 达到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 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 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 术》、《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 | 达到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 则》、《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 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 术》、《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 有) | 姓名 | 胡爱华 | 饶珈铭 | 齐军林 | 董承勇 | 江建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鄂 242****74721 | 鄂 242****27631 | 鄂 242****85784 | 鄂 242****17388 | 鄂 242****02117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6月06日至2026年06月10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岳武**17号
联系人:胡锋
电话(传真):185****987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川路77号(原规划大楼六楼)
联系人:郭茂武
电话(传真):135****0998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市**新区岳武**17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39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