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基地预报处理楼项目
建设
地点
位于**市**区自****研究所**基地北区,北侧及西侧为星港路,南侧为自****研究所****基地项目一期,****草原局****中心。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公示网站:
起止时间: 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7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单位
名 称:自****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B
地 址:**市**区保俶北路36号
法人代表: 方某某 联系电话:0571-********3
授权经办人姓名: 许某某 联系电话:189******83
证件类型及号码:330*************14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市******(盖章)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