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安科技城金家坞区块渣土消纳场取水工程的取水许可准予行政

审批
浙江-杭州-临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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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26-06-0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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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城金家坞区块渣土消纳场取水工程的取水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临水许准〔2026〕24号)
日期:
2026-06-04 15:33

********公司 :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公司取水工程水**论证报告表》的行政许可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情况、取退水影响分析等情况进行了填写。基本符****论证报告表的填制要求。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取水方案和取水规模。项目取水地点位于**街道泉口村,取水水源为民主溪,取水口为民主溪八百里路段,采用引水方式,地理坐标(E119°46’31”,N30°17’48”)。项目年取水量为4.0878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施工用水,项目取水保证率为90%。

三、基本同意取水合理性和可靠性分析。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功能区划分规定,取用水满足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用水指标满足《**省用(取)水定额》(2025年)环境卫生管理-浇洒道路和场地用水定额1.23升/(平方米.天),建设过程中按要求落实节水措施。

四、同意取退水影响分析及评价结果。该项目用水循环利用,无退水。当项目用水与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发生冲突,应服从先生活用水,后农业灌溉用水,再工业用水的要求。

五、你公司应按规定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

六、你公司在取用水时应服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经验收或核定后,方可领取取水许可证。严格执行批准取水量,颁证后当年取水计划量按取水许可量执行。应定期向税务部门如实申报取水量并按规定标准依法缴纳水**税。

七、建设项目若取水水源、取水量、取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须重新进行水**论证。

联系人:********公司 159******43

**市****** 0571-****6065

**市******

2026年6月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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