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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青蓝绘****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53号令)相关规定,****于2026年6月2日在**市**区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通过,现将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5日-2026年7月3日,如对**市**区天生桥河(陈家桥-胭脂河大桥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编制单位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632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