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组配分类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6-06-05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 60 万套电子产品配件生产项目 | ******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松云路3号 | **** | ****成立于2018年11月。原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松云路3号,共计建筑面积26077.49m2,于2019年04月编制了《年产2000套工业机器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同年5月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奉环建表[2019]077号),并于2023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 因市场需要,企业拟投资500万元,调整部分压铸设备,并新增部分机加工设备,技改后新增年产60万套电子产品配件,全厂年产60万套电子产品配件和2000套工业机器人项目。 |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4、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1、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隔油+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激光打印烟尘和油品挥发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混合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抛丸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浴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双级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2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移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脱塑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3经富氧燃烧装置充分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混合烟尘(熔化烟尘、脱模废气)中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熔化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1(铸件区)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化中燃气炉标准。抛光/抛丸粉尘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标准。喷砂粉尘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的颗粒物排放标准。喷塑粉尘和固化废气排放标准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天然气燃烧废气2(喷塑区)、天然气燃烧废气3(热洁炉)的排放标准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标准限值,同时结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文件,从严要求,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移印废气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焊接烟尘、激光打印烟尘和油品挥发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单位规模”标准。企业边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参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企业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 4、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2 | **弗迪新能源动力****基地二期扩建项目 | 浙****经济开发区**新区滨湾路118号 | ****公司 | ****公司位于浙****经济开发区**新区滨湾路118号,****公司****公司。2022年,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基地项目”,该项目已完成现行验收,导电柱生产线暂未建设。随着新能源动力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企业拟对现有项目扩建,建设“**弗迪新能源动力****基地二期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生产导电柱81755万件、熔断器3557万件、配电箱1326万件、继电器9048万件的生产能力。 |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4、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7#厂房熔断器生产工序产生的锡焊废气、点胶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6)排放;8#厂房继电器生产工序中的锡焊废气、灌胶废气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7)排放,激光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8)排放,高温钎焊残留的氨气尾气无组织排放;8#厂房配电箱生产工序中的锡焊废气、灌胶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9)排放,激光焊接烟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10)排放;9#厂房钎焊烟尘经“滤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DA011),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DA012)。 2.废水 项目冷却水、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产生的废水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放口DW001、DW002和新增排放口DW003纳入奉****处理厂。 3.噪声 采取包括基础减振、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2#废料仓用于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废的暂存。2#废料仓位于6#厂房北侧,建筑面积2738.49m2。其中120m2用作危废仓库,其余用作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有墙体隔开,相互独立。 |
| 3 | 年产 3000 万 个金属 垫片建 设项目 | **省 **市 **区 尚田街 道后潭 路 17 号 6 幢 | 宁 波 奉 化 高 米 迪 五 金 厂 | ****五金厂主要从事金属垫片生产,企业购置位于**市**区尚田街道后潭路17号6幢的厂房(共3幢厂房,具体布置详见表2-6),占地面积1443平方米,厂区总建筑面积约1108平方米,拟实施年产3000万个金属垫片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生产工序中存在振抛、清洗工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类中“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中“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废气治理:机加工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调节+混凝沉淀,处理能力2t/h)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治理:采取包括基础减震、消声等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治理:设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3#厂房1F西**,面积约10m2 设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3#厂房1F西**,面积约30m2 | 生活污水污染因子包括CODCr与氨氮,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后纳入污水管网,****水厂处理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处理厂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最终排放水质为CODCr40mg/L,氨氮2(4)mg/L,则污染物最终排放量CODCr0.01t/a,氨氮0.0005t/a。 生****设备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后纳入污水管网,****水厂处理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处理厂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最终排放水质为CODCr 40mg/L(0.016t/a),石油类 1mg/L(0.0004t/a),SS 10mg/L(0.004/a),LAS 0.5mg/L(0.0002t/a);企业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②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④泵搭建棚房,设置减震、隔声设备;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包装材料、废磨料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含油废金属专桶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化;废液压油、废包装桶、污泥、废切削液、废抹布、劳保用具安置在独立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 4 | 年产20万吨生物质燃料棒建设项目 | ****开发区**新区**路301号 | ******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24年,位于浙****经济开发区**新区**路301号。现企业拟投资952余万元,****经济开发区**新区**路301号的2、4号两栋单层厂房,合计占地为9087m2,购置筛分机、上料机、破碎机、制粒机、烘干滚筒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20万吨RDF燃料棒的生产规模。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①筒仓呼吸废气:密闭收集后由1套仓顶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排放。②筛分、破碎、上料、制粒和烘干粉尘及恶臭:管道密闭收集后1套旋风除尘+冷凝除湿+袋式除尘+湿法洗涤+除雾脱水+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污泥库恶臭:密闭收集后由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TA003)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能力12t/h)过滤沉淀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设置108m3初期雨水池。 噪声:减振降噪。 固废:渗滤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布袋、废填料、废包装材料、筛分杂质外售给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9134传真:0574-****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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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服务中心)反映,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