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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堆龙**县巴热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建设基本程序先后申报了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与审批。具体如下:
(1)2015年8月24日,****水利局对******自治区**市堆龙**县巴热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预审,出具了预审意见(拉水字〔2015〕233号)。
(2)2015年7月15日,受****委托,****编制了《**自治区**市堆龙**县巴热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环境局****保护局)审批。
(3)2016年1月22日,****环境局****保护局)以“拉环评审〔2016〕26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4)2016年3月**自治区**市堆龙**县巴热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于2017年10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行。
(5)2026年5月,堆龙******水利局委托****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项目已于2017年建成投入运行,目前组织验收的主要原因为:原设计概算时未考虑验收调查费用,不具备验收条件,2026年年初资金到位后才陆续开展招投标等工作,故延续至今。目前,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已具备验收条件,现开展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