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8输煤栈桥钢结构加固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
公示期为:3日
1、候选人公示情况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 | 得分 |
| 一 | **** | 庞悦悦 | 338.813927万元 | 93.78 |
| 二 | 中岚能源****公司 | 韩慧琳 | 349.909622万元 | 91.73 |
2、否决依据: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情形 | 招标文件要求 | 否决原因 |
| 1 | **敦固****公司 | 招标文件3.5.2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公告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5.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具有一项2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须包含钢结构)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 未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3.5.2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公告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5.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具有一项2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须包含钢结构)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合同复制件中未包含体现项目负责人张振奇在业绩中身份的内容,未满足上述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 | ******公司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否决投标的情形: (二十七)改变报价清单中的暂列金额 。 | 招标清单中的暂列金额200000元。 |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清单中修改了暂列金额 |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 否决投标的情形: (八)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包括清单项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此条仅适用于按国标清单招标的项目)。 | 根据招标清单报价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已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 5 | ****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否决投标的情形: (二十七)改变报价清单中的暂列金额 。 | 招标清单中的暂列金额200000元。 |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清单中修改了暂列金额 |
| 6 | ****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3.5.2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公告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5.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具有一项2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须包含钢结构)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合同复制件未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具体情况: 1、《**县山湖**创建国家 5A 级旅游区扩改升级项目(景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工程》和 2、《唐**华钢铁项目炼钢连铸车间和车间外公辅设施彩瓦工程》合同复制件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林海平所任职务; 3、《****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减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炼钢车间工程(转炉冶炼部分)转炉区域设施**工程》合同复制件未体现贵司承接项目内容包含钢结构施工。 故未满足上述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7 | ****公司 | 招标文件3.5.2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公告: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15.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具有一项2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须包含钢结构)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 投标文件未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王伟的业绩证明材料。 |
| 8 | ****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3.5.2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公告: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5.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具有一项2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须包含钢结构)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 投标文件未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梁加满的20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须包含钢结构)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
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 投标人 | 业绩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万元) |
| **** | 1 | **神华**湾项目 A 号标段剩余建筑钢结构、道路清扫、仓储库区装卸车、剩余管架基础厂区沟道、剩余二次灌浆工程 | 2022 年 7月 7 日 | 335.4158 |
| 2 | **省****公司 钢结构厂房承揽(加工、定作) | 2022 年 3月 22 日 | 700.66 | |
| 3 | **省****公司生产用钢结构车间 项目 | 2025 年 3月 5 日 | 564.5 | |
| 4 | **矿****公司**配件仓库工程 | 2024 年 5月 28 日 | 435 | |
| 5 | ****集团**火电工程 有限公司**枣矿红墩界项目墙板及屋面封闭 制作安装工程 | 2022 年 12月 1 日 | 355.006598 | |
| 6 | **浙能****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一期锅炉去工业化 整治施工 | 2025 年 8月 6 日 | 244.8000 |
| 投标人 | 业绩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万元) |
| 中岚能源****公司 | 1 | ****集团**省电力****公司**华电**一期 2X1000MW煤电项目#2 机组主厂房金属外墙板制作与安装工程 | 2022.2.8 | 282.6075 |
| 2 | 湖****公司华电**一期 2X1000MW 煤电项目#1 主厂房及升压站建筑 主体及附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2022.5.13 | 219.6747 | |
| 3 | ****集团有限公司煤场大棚彩钢瓦、棕条、水槽拆除重**装 | 2023.6.19 | 324.056415 | |
| 4 | ****公司****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5#钢结构厂房制作安装工程 | 2023.****.2 | 523.5896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二、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管理部
投诉电话:400-****515-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