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普通国省道市政配套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原采购文件与之不同之处相应修改。
2.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2评标标准”的“商务项”评分项中的“1.项目业绩”、“5.信誉承诺”、“6.投入设备”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 1.项目业绩 |
3.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次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且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进行评分:提供1份有效业绩的得1.5分,提供2份有效业绩的得满分3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
| 5.信誉承诺 |
3.00 |
是 |
①投标人承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在投标中出现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的得1分; ②投标人承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得1分; ③投标人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承接的国省道(含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没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无法履约放弃中标/成交、 自愿放弃中标/成交等情况)放弃中标/成交的得1分。 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
| 6.投入设备 |
2.00 |
是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配备机械(养护车、洒水车)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 1 辆的得1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①完整的车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完整的车辆信息为车辆照片(须能体现车牌)、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或其他能证明合法行驶的佐证材料)以及车辆购置发票(若设备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②承诺在合同签订前购置或租赁到,并在开始服务前提供以上设备材料备案,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增加: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
4.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1.1、人员配备”中“注”的第1点修改为:注:1.投标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若社保由上级等有关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当月成立的新企业,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5.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1.8条、1.10条、5.1条、★8、退出机制中的第一段、9.1条修改如下:
1.8、如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以及上级部门考评检查等,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调配,按照实际需求及时配备相应人员及设备,保障任务完成。
1.10、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的要求,做好项目进度管理和结算工作,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完成养护任务、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提供结算所需凭证资料等)导致财政资金无法按期拨付,造成资金被财政部门调整、收回或取消等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等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主张支付及任何赔偿。本项目财政资金(含地方代养资金)若未及时到位,中标人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日常养护服务。
5.1、质量抽检:****中心、质监部门及其它上级单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抽验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提出处理意见,中标人应按照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维修项目需要提供试件的应提供协助。
★8、退出机制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当同意采购人随时终止协议:
9.1、****中心书面通知,且在限定时间内退场,同时承诺同意采购人没收履约保证金。
6.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中的 “★9.2条”修改为:★9.2中标后,报价即为合同总价,合同单价按以下规则确定:①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容为不可调整费用,其合同单价为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单价金额;②其他细目合同单价=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细目单价×(1-下浮率),其中:下浮率=[1-(报价-不可调整费用)/(招标控制价-不可调整费用)]×100%。
7.考核要求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若本考核管理办法有更新调整的,则以最新的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5日
无
名称:****
地址:**市石竹街道棋山村6号
联系方式:0591-****0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五四路天骅大厦10层1018
联系方式:0591-****117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振强(项目负责人)、刘坤灵
电话:0591-****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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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