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有关的规定,现将******公司申请******公司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园区进园二路与纵六路交汇地段(15-3)。
二、地类(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公司称目前西侧已经建成2#宿舍楼,东侧地块未规划设计、未报建,东西两地块进行合宗,在满足最新地块规划条件要求的基础上,新增两栋厂房,使方案设计更合理、工艺流程更顺畅,为了优化项目建设,现申请调整******公司项目总平面图。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方面:调整前仅为西侧地块,建筑有1#宿舍楼、2#宿舍楼、3#厂房、4#厂房、5#厂房,调整后为东西两地块合宗,在已有5栋建筑基础上新增6#厂房、7#厂房。
(二)、项目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总用地面积由37494.76㎡调整为为55225.48㎡(增加17730.72㎡)。总建筑面积由 41607.90㎡调整为73396.77㎡(增加31788.8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 41046.57㎡调整为72835.44㎡(增加 31788.87㎡),地下建筑面积 561.33㎡不变。计容总建筑面积由 53762.05㎡调整为 90197.78㎡(增加36435.73㎡)。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 987.19㎡调整为 1303.80㎡(增加 316.61㎡)。建筑占地面积由 17990.14㎡调整为 28089.23㎡(增加 10099.09㎡)。绿地面积由 3070.09㎡调整为 960.27㎡(减少 2109.82㎡)。容积率由 1.43 调整为 1.63(增加0.20)。建筑密度由 47.98% 调整为 50.86%(增加 2.88%)。建筑系数由 47.98% 调整为 50.86%(增加 2.88%)。绿地率由 8.19% 调整为 1.74%(减少 6.45%)。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率由 5.91% 调整为 4.21%(减少 1.70%)。机动车停车位由 99 辆调整为 147 辆(增加 48 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由 532 辆调整为 734 辆(增加 202 辆)。
二、项目调整后建筑单体方面:
1.根据地块合宗需求及印染生产工艺流程要求,拟调整后,原方案场地内建筑单体由 2 栋宿舍楼 + 3 栋厂房变为 2 栋宿舍楼 + 5 栋厂房(新增 2 栋生产用厂房)。
2.拟调整后,1# 宿舍楼名称不变,层数不变(地上 6 层)、建筑高度由23.90 米调整为22.90米,建筑面积由 8009.47 平方米调整为8502.01 平方米(增加492.54平方米),计容面积由 9228.93 平方米调整为 9551.54平方米(增加 322.6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 1305.74 平方米调整为 1417.95 平方米(增加 112.21 平方米)。
3.拟调整后,2# 宿舍楼(已建)名称不变,层数不变(地上 4 层)、建筑占地面积不变(908.4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变(3752.04 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4581.6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变(16.90 米)。
4.拟调整后,3# 厂房名称不变,层数不变(地上 4 层),建筑面积由 17012.26 平方米调整为 9081.82 平方米(减少 7930.44 平方米),计容面积由 16751.52 平方米调整为 8884.80平方米(减少7866.72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变(4176.00 平方米),建筑高度由 23.85 米调整为 23.10 米(减少0.75米)。
5.拟调整后,4# 厂房名称不变,层数由 1 层改为 4 层,建筑面积由 5800.00 平方米调整为 19347.22 平方米(增加 13547.22 平方米),计容面积由 11600.00 平方米调整为 19219.20平方米(增加7619.2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 5800.00 平方米调整为 5600.00 平方米(减少 20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由 9.35 米调整为 23.10 米(增加 13.75 米)。
6.拟调整后,5# 厂房名称不变,层数由 1 层改为 2 层,建筑面积由 7034.13 平方米调整为 10880.86 平方米(增加 3846.73平方米),计容面积由 11600.00 平方米调整为 15390.00平方米(增加3790.00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 5800.00 平方米调整为 5130.00 平方米(减少 67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由 9.35 米调整为 16.563米(增加7.213米)。
7.拟调整后,增加 1 栋 6# 厂房,层数为2层,建筑面积 11659.53平方米,计容面积1740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580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16.620米,宽度 58.0 米,长度 100.0 米。
8.拟调整后,增加 1 栋 7# 厂房,层数为2层,建筑面积 10173.29平方米,计容面积15170.6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5056.88 平方米,建筑高度16.620米,宽度 58.0 米,长度 87.2 米。
总平面图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园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二)“******公司项目”项目现场公示栏;
****政府网站
(http://www.****.cn/zfxxgk/fdzdgknr/jbxx/ghjh/)
规划总平面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5****工业园****委员会五楼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555,邮寄地址:****委员会五楼规划股,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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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