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承销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询比采购条件
********公司债券承销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采购计划。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公司债券承销商项目。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阳**(具体位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 采购范围
询比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完成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工作,制定注册、发行方案,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融资方案策划、方案设计和销售发行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协助采购人落实债券发行后续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合采购人完成债券注册申报工作:包括协助采购人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梳理和准备债券注册所需资料,组织完成尽职调查,撰写募集说明书等注册申请文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开展注册相关工作,推动项目申报并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2)债券发行承销工作:根据采购人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包括提供债券发行建议方案,协助采购人选择合适的发行窗口期,积极向投资者推销本次债券,组建承销团队参与债券承销、认购等工作,使得债券最终以较为合理的价格顺利发行,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3)负责发行完成后的募集资金划付、登记托管、债券挂牌等事宜,以及作为受托管理人辅导发行人完成存续期付息兑付、信息披露等后续工作;
(4)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服务。
2.3采购限价:****公司债券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5%/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4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最晚发行债券兑付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需在注册批文有限期内完成发行人要求的发行任务。
2.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2.6其他:债券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规模、期限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登录华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ec.****.com/ebidding/#/login?ht=1)进行注册登记(已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可使用原账号登录华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需重复注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9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及相关事宜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6月16日9时30分(**时间)。
5.2 递交地址
****开标室(**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标书代写
5.3 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启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应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本项目开启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投标相关事宜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 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网站(网址:http://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阳****镇**湖茶楼A(**大道旁)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1****998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黄俊、卢庆伟、肖敏
联系电话:158****0895
2026年6月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黄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机关颁发的资质证明:须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且响应文件涉及变更前相关信息的,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