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询价通知
为解决****(以下简称“****公司”)与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务所提供案件代理的法律服务,现邀请《****集团有限公司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机构库(2026-2029年)名录》****事务所参与此次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2015年8月15日我公司与内****公司签订《****煤厂机电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2519.5万元(甲供材1025.8337万元,不含甲供材料1493.6663万元)。工程结算及付款:当累计工程进度付款达到合同工程总价(含变更、工程签证,不含乙供设备)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合同内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结算通过甲方审核并双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有效发票后30天内支付到工程结算价的95%,预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1年。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煤炭行业现行标准及国家建设现行标准,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工程于2015年8月19日开工,我方已施工完成合同内容的全部工程,于2017年6月15竣工验收。2017年9月5日,上报结算资料,上报结算预算2590.506221万元(含甲供材1025.8337万元,不含甲供材料1564.672521万元)。
截止到目前,甲方累计审批进度款1482.794428万元,我方对甲方开具发票2338.730831万元(包含甲供材料855.936403万元)。2024年度对账累计收款1188.99662万元,2025年3月7日收款64.526883万元,截止目前累计回款1253.523503万元。
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对我方上报的结算预算1564.672521万元,多次与甲方沟通,对预算中的1532.937246万元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剩余31.735275万元,双方存在争议。
3.其他重要情况:我方不存在工期违约、工程质量等违约情形。
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调解不成的,****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签订地点:****
内****公司住所地为:**自治区**市准格尔****煤矿工业广场。
现对该项目工程款回收采取法律措施,本案件未结算金额31.7353万元、未回款金额311.1490万元、利息50万元、总计预计标的额361万元;甲供材料需业主提供发票。
为本案提供诉讼/仲裁代理服务。
二、询价书编码:****
三、采购文件获取:标书代写
1报价网址为:https://ego.****.com/,采购文件在中煤供应链平台获取。标书代写
2. 服务商若有疑问联系采购方进行答疑。
四、报价文件揭示:
1.报价揭示时间:2026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 时,如有变动,采购方将提前通知。
2.揭示地点:**省**市**区**路56号****2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登陆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ego.****.com)完成网上报价,上传PDF格式报价文件及可编辑版报价明细表作为附件。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谈 判 人:****
地 址:**省**市**区**路56号
联系人: 孙玉梅 151****2654
邮 箱:****@qq.com
采购人:****
2026年6月5日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1****00148 | 法律服务 | 件 | 1 | 6 | 2026-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