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中医医院报废设备回收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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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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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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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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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设备回收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6/5 16:52:22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现将成交结果变更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报废设备回收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结果变更如下:

项目内容

中标金额(元)

中标公司(供应商)

****报废设备回收处置项目

15295

**绿丰****公司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蓉城镇陵阳路206号

电话:0566-****71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设备科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报废设备回收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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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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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中医医院报废设备回收处置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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