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拟调整地块A-2地块位于黄泥湾镇镇区北部,主要****收费站以北,规划一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黄罗路以西。在原控规中A-2地块分为****和A-2-02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商业用地(0901)和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分别为18.25公顷和0.28公顷。
在原控规中A-2地块分为****和A-2-02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商业用地(0901)和公园绿地(1401)。原控规确定的该地块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A-2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 **** | 0901 | 182508.53 | ≤3.0 | ≤40 | ≤50 | ≥20 | 停车场 |
| A-2-02 | 1401 | 2771.72 | -- | -- | -- | -- |
本次地块调整将A-2地块重新划分为****、A-2-02、A-2-03地块,用地性质分别为商业用地(0901)、公园绿地(1401)、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地块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维持现行控规不变,地块面积调整为167839.79平方米。A-2-02地块用地性质、地块面积和控制指标维持现行控规不变。A-2-03地块面积为14668.74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其控制指标按照相关规范标准重新确定,具体如下:
调整后A-2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 **** | 0901 | 167839.79 | ≤3.0 | ≤40 | ≤50 | ≥20 | 停车场 |
| A-2-02 | 1401 | 2771.72 | -- | -- | -- | -- | |
| A-2-03 | 090105 | 14668.74 | ≤0.6 | ≤30 | ≤24 | ≥20 | 停车场、充电设施等 |
1.随着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的进行,现行控规关于该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已不满足发展需求
2023年批复的控规中A-2地块的用地规划性质与现行总规规划相符合,但A-2地块用地分类未细分至三级,且地块未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中,使该地块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发展需求。随着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的进行,总规中A-2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扩大。为了解决该地块的用地规划条件矛盾,以及保障已供用地的高效利用和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必要优先对A-2地块规划进行优化调整。
2.商业及市场用地总体布局调整,配套设施建设不足
拟调整A-2地块****园区内,重点建设交易市场,发展商贸物流等。随着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该园区商业及市场用地总体布局适度优化调整,地块北部和中部区域已建成有商业交易市场,只有**部分区域尚处于“供而未用”状态。**地块的****园区交易市场规模,增加产业空间。新增交易市场投用后,将吸引大量货运车辆、经营商户与消费客流涌入,为了提高土地利用质量,提升商贸物流承载能力,保障园区功能结构的完整性,亟需同步完善配套设施,尤其需补齐停车及公用设施等建设短板。
3.盘活闲置土地**,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的刚性约束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建设用地已经成为城乡发展的核心原则,盘活城镇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是提升城镇土地利用效率、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举措。拟调整A-2地块**属于已经完成供应但尚未开发利用的闲置土地,本次对该地块优化调整,通过功能混合与形态重构,土地**得以盘活利用,为园区交易市场扩容提供发展空间,****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本次A-2地块调整属于组团内部用地优化与指标调整,未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任何调整修改,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调整未对周边建设情况和环境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未对城市用地结构、城市道路交通、社会稳定等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地块调整通过功能复合与形态重构,优化了用地布局结构,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进一步提升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水平,****园区交易市场扩容提质提供有力保障,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调整论证方案在技术上可行。
五、公示时间:30天(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6月10日)。
六、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论证或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930-****082
联系地址:**省**州**县北塬路与310省道交叉口西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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