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4349/2026-10658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30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S312屯北至屯光公路省道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基础〔2026〕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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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S312屯北至屯光公路省道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S312屯北至屯光公路省道改建工程已通过有关论证审核,并经过专家评审,拟同意建设。
二、项目代码:****。
三、路线走向
项目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区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区屯北村附近,起点桩号为 K138+351,途经那沙村、冲口村、大冲村、横岭村、牛窝村、屯光村,****车站附近,接S515公路。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1606.998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1446.930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补助1447万元,剩余资金由业主单位2026年、202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解决。
五、项目建设标准及建设内容
道路全长9.328公里,其中,3.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桥梁维持原技术标准);其中5.628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5米,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桥梁维持原技术标准)。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六、项目业主:****。
七、其他要求: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建设资金,早日开工建设。
八、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的要求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九、请按照建设环境**、**节约型公路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征地搬迁相应政策等工作落实到位。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