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新光路、漕河路、练城路、皖河大道、疏港道路连接线、港前路建设工程

审批
安徽-安庆-大观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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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2026-05-28
****分局2026-05-28
有效暂无
【审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新光路、漕河路、练城路、皖河大道、疏港道路连接线、港前路建设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新光路、漕河路、练城路、皖河大道、疏港道路连接线、港前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德宽路321号,邮编:246000

联系电话:0556-****175 传真:0556-****1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环评文件类型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新光路、漕河路、练城路、皖河大道、疏港道路连接线、港前路建设工程

****

****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区

本项目****经济开发区皖河片起步区及皖河新港区域。包含新光路、漕河路、疏港道路连接线、皖河大道、练城路、港前路等6条市政道路,均为**道路,总长度约8.929km。

报告表

无反对意见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场地工程废水经充分沉淀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严格管控施工期污废水产生与排放,严禁各类污废水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二)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粉状建材运输全程加盖篷布,抑制扬尘;水泥、砂石、石灰等散装易起尘物料,运输及临时堆放均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施工前合理选定建材运输路线,杜绝车辆超载,减少道路破损、扬尘及噪声影响;主动对接沿线村镇,优选施工便道;制定运输计划,避开交通高峰,防止拥堵。配备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场地、临时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确保设备车况良好。

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其余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营运期通过加强路面养护、保障通行顺畅、沿线种植绿化等方式,削减汽车尾气影响。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 (第一批)》《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 (2024 年版)》中的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保养,杜绝设备异常发声。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6:00,在沿线声敏感点周边开展高噪声施工作业;因工程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取得主管部门审批,并在现场公示、告知周边居民。

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优先昼间运输;途经村镇、学校、医院等区域时,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优化交叉路段施工组织,减少交通干扰及车辆鸣笛扰民。常态化开展施工噪声监测,若噪声超标影响居民,立即落实降噪措施。现场公示投诉热线,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并做好沟通处置。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营运期通过限速、设置慢行标识、强化交通管理、生态绿化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预留噪声治理专项经费,常态化开展声环境目标跟踪监测。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且暂无拆迁计划,为保护目标配套安装达标隔声窗。

(四)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并按规范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彻底清运处置场地剩余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

营运期安排专人常态化收集、处置沿线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教与现场管理,严控临时用地占用;严禁施工、生活污水直排水体;优化施工方案,同步推进生态恢复与绿化作业。设立专职监管岗位,安排人员不定期巡查,及时制止各类生态破坏行为;最大限度保护现有植被树木,保持场地整洁、垃圾及时清理。

营运期做好道路绿化带植被日常养护管理。

******分局

2026年5月2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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