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县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总体规模
2025年上级下达我**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9个,资金规模883万元。
二、项目情况
2025年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分别为:**县琯头镇区青芝路、中央大道部分路段亮灯工程、**县筱埕镇蛤沙村路灯工程、**县马鼻镇公共设施提升工程、**县东岱镇民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县晓澳镇**村环境提升工程、**县下宫镇环湖康体步道景观工程(一期)、**县长龙镇岚下村院后公园及道路延伸提升改造工程、**县官坂镇区亮化工程、**县**镇上**健身步道改建。
三、执行情况
2025年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总额为883万元,其中下达**县琯头镇区青芝路、中央大道部分路段亮灯工程50万元、**县筱埕镇蛤沙村路灯工程50万元、**县马鼻镇公共设施提升工程128.58万元、**县东岱镇民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28.58万元、**县晓澳镇**村环境提升工程128.58万元、**县下宫镇环湖康体步道景观工程(一期)128.58万元、**县长龙镇岚下村院后公园及道路延伸提升改造工程128.58万元、**县官坂镇区亮化工程50万元、**县**镇上**健身步道改建90.1万元。截止2026年5月31日,已开工项目数:9个,开工率为100%。已竣工项目数:9个,竣工率为100%。资金分配科学、下达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9个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2)质量指标:完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并通过验收,按照要求已标明宣传标识。
(3)时效指标: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和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坚持彩票公益金公益属性,资金投入向民生短板的公益事业倾斜,重点支持项目建设,直接惠及乡村群众。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79183平方米,直接收益人群超9.9万人。
(2)可持续影响: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社会服务体系,****镇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服务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社会公众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政策认知不断提高,项目的实施也获得了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服务对象满意度基本达到预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