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557/202311-00014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 | |
| 发文日期: | 2023-10-12 | |
| 区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23-10-12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迎发改﹝2023﹞128号 | 关键词:||
关于同意**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
项目建议书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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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调整**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批复 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我委迎发改〔2023〕37号批复,原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052.2平方米(31.58亩),总建筑面积为35904.96平方米。(一)一期建筑面积为23656.66平方米,主要建设1.** 1#、2#科创楼 19307.08 平方米;2.**人防地下室 4160 平方米;3.1#门房、2#门房及配电房 189.58 平方米;4.**机动车位 318 个,非机动车位 635 个;5.道路及绿化面积约 8100 平方米,水、电、市政管网系统等。(二)二期建筑面积为 12248.3 平方米,主要建设1.** 3#科创楼 12248.3 平方米;2.道路及绿化面积约 4200 平方米。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定性:为推动**区创新科技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逐步形成以市场****园区,有效带动就业,增加税收,助力经济发展。原则同意《**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调整)。
四、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长风乡。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380.75平方米(30.57亩),总建筑面积:34221.22平方米。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1#、2#科创楼,人防地下室,门房、配电房,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等约:21710.64平方米:二期项目建设:3#科创楼约:12510.58平方米。
六、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1089.53万元。
七、注意事项:
(一)因项目建设规模、内容等要素发生变化,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完善项目调整的必要性手续。
(二)下阶段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和以工代赈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复。
****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