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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等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调查,****公司评审会审议,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现公示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怜珍,企业主营住宿、餐饮服务等,担保金额740万元。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怜珍,企业主营住宿、餐饮服务等,担保金额750万元。
3、**宣纸****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晨亮,****园区管理服务,担保金额90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06月05日—06月09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反映,****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 ****201****公司)
监督电话:****722 (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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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