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现对**市张铺镇团结村幸福院(助餐点)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市张铺镇团结村幸福院(助餐点)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
3、项目基本概况:具体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及服务要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6月5日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开标前(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到****(**市天康大道北侧景湖一品商业楼B栋201)报名,联系电话:159****8109(报名之前先电话联系),未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 点:********文化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1、招标单位:****
联系人:郑如军
电话:135****492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天康大道北侧景湖一品商业楼B栋201
联系人:卢静
电话:159****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