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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号)、《****建设厅 **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支持利用存量房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琼建住房〔2022〕416号)、《**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澄办发〔2019〕9号)、《****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房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6日。
二、征集范围
(一)**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且相关手续齐全、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
(二)房源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符合质量、安全要求,达到消防标准。相关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齐全。
(三)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及以内(具体面积标准根据收购用途调整)。
(四)收购房源原则上应集中,优先选取可整栋或整单元收购的楼栋项目作为基本收购单位。
(五)项目房源权属清晰合法,无纠纷。依法取得土地且批建手续齐全的合法建筑,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
三、收购用途
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青年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安置房。
四、收购实施主体
由**县相关国有企业作为收购实施主体。
五、收购价格
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合理报价,由收购实施主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收购价格,也可以由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公正评估确定收购价格。
六、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参与征集房源的项目材料:
1.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5.住建部门批复的**商品房现房销售申请备案表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证明;
7.项目情况说明:项目名称、区位、地址、配套设施、套数、户型、面积。
(三)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房源户型统计表。
(四)参与征集房源的项目总平面图、鸟瞰图、现状图、户型设计图等必要图纸。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供项目不存在法律纠纷、诉讼争议、查封,公司内部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实。
七、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的房地产企业须现场送达相关材料,在报名时限内按报名材料要求将纸件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1份(拷贝至电子储存介质内)送至****房产管理室。报名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5:30-17:00。
联系地址:**县金江镇华成路45号财政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0898-****0307
八、注意事项
本次房源征集仅为征集房源意向,建立房源项目库,具体收购事宜由收购实施主体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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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