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需开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址:****基地内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内容:主要为船舶出入口建设4.8公里,包括船舶出入河道下挖平均深度约3.5米,拓宽、加固护岸约4.5公里,挖运方及清淤****250立方米;配套道路及沿线工程建设4.9公里;给水管网建设1.721公里;污水管网建设1.698公里;雨水管网建设1.728公里;土地平整914.5亩。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内进行。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0****2570
联系地址:**省**市**县南**镇**路36号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市****公司
联系人:熊工 联系方式:139****9313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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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