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投资建设**地区**县 ****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配套),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地区**县 ****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配套)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县。
工程内容:**燃气管道26km,并配套建设门站1座。其中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500的高压管道22km;管径DN150的高压管道3km;设计压力0.4Mpa、管径De200的中压管道1km;设计压力0.4Mpa、管径De200的中压管道1km。
二、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 **地区**县 ****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配套).pdf
https://www.****.com/s/bi9SGDJYSnY
提取码: 92tj
2、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三、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马进忠
联系电话:0903-****712
环评机构:****
联 系 人:李工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89****2526
****
2026年6月5日
附件:**地区**县 ****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配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