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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凤都花卉产业发展项目澄清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县凤都花卉产业发展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内容通知如下:
一、澄清如下:
原:项目名称:**县凤都花卉产业发展大棚项目
现澄清修改为:项目名称:**县凤都花卉产业发展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采购人:****
招标代理:****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