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银行贷款**省**市五区一体化快速路网提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外资〔2026〕210号
报来《关****银行贷款**省**市五区一体化快速路网提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市发改外资字〔2026〕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中心出具的《****银行贷款**省**市五区一体化快速路网提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段)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5〕25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市骨干路网建设、优化城市发展格局、推动五区一体化融合发展,原则****银行贷款**省**市五区一体化快速路网提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段)。项目单位为****。
项目代码:****
二、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0个月。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主**,起于**路以北(桩号K13+100),终于天**大道以北(桩号K19+900)。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机场快速路**主**段,全长6.8公里,其中起终点地面接线段0.45公里。路线主要采用主路高架快速路+地面辅路断面形式,其中高架主路等级为快速路,双向六车道布置(长度5.24公里)及双向四车道布置(长度1.11公里),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地面辅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布置,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平行匝道4对,互通立交1处,拆除既有地面桥1座并**箱涵。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管沟、照明、监控及景观工程等。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92018.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8893.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938.34万元、预备费20083.09万元、先征费515.88万元、贷款期利息17587.51万元;****银行贷款30000万美元(汇率按1:7计算,折合210000万元人民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82018.37万元,****财政局统筹资**排解决。
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局**分局于2023年10月核发了《**机场快速**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32023XS****363号),并出具了《关于**机场快速路(南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情况说明》,明确本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且不涉及生态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市五区一体化快速路网提升**机场快速路(南段)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说明》,本项目能源消耗低于相关标准,无需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已提供《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声明》。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三、请抓紧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我委审核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银行贷款**省**市五区一体化快速路网提升项目**机场快速路(南段)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省****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 察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设 计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监 理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其 他 | | 核准 | | 核准 | 核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6年4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