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湾底谭氏民居修缮已由石柱土家族****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6】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河嘴乡**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针对湾底谭氏民居内所有建筑进行修缮,完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2262.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34.7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木构架、墙面、地面、门窗、屋面及叠瓦脊修复;改建拆除房间;恢复改建部分建筑;木结构“三防”处理:石质构件归正及加固处理;墨线壁画、彩画表面清理修复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120.7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55.3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通知)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南宾街道玉带河街16号 | 地 址: | ****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何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黄老师 |
| 电 话: | 135****0095 | 电 话: | 023-****887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县****事务中心 | ||
| 电 话: | 023-****7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