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为1.2亿元!陕西60万吨兰炭升级改造项目获批

审批
陕西-榆林-神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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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为1.2亿元!**60万吨兰炭升级改造项目获批
更新时间:2026-06-05

5月27日,****关于****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年兰炭产能生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60万吨/年兰炭产能生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陕创源发〔2026〕017号)收悉。经********委员会2026年第5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办事处上**峁工业集中区。根据《**市兰炭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榆政工信函〔2025〕200号)、《**市半焦(兰炭)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企业拟将现有60万吨/年兰炭(7.5万吨/年炭化炉,12台8用4备)落后生产工艺淘汰,升级改造为60万吨/年(单炉型15万吨/年×4台)兰炭生产工艺,并配套建设备煤筛运及煤气净化设施,建设4台5吨余热锅炉、设置19座530立方米和6座740 立方米的焦油氨水分离罐以及其他公用工程等相关设施。结合厂区布局,本次技改将先修建罐区,再拆除1车间南侧氨水罐区、焦油罐区,和1#、2#炭化炉,再**4台炭化炉,建成投产前,现有炭化炉全部拆除完毕。现有160万吨/年洗煤生产线和2×30兆瓦发电机组保持不变。本项目总投资为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43万元,占总投资的7.86%。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炭化炉、煤气净化工段、焦油氨水分离罐罐区、焦油装车等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各支管经负压收集后合并采取“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回炭化炉焚烧。对筛分、装煤、筛焦等工段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筛分、筛焦等工段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分别采取“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1-2024)表1要求,装煤工段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采取 “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满足《**市半焦(兰炭)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附表1要求;原煤棚、兰炭棚等采取全封闭结构;兰炭装置装煤采用双室双闸给料器,杜绝煤尘外逸,同时采用低水分熄焦;炉底采用密封熄焦仓及刮板机,采用双室双闸出焦方式;原料煤棚、兰炭棚出口,设置高压清洗装置。本项目焦炉中荒煤气经净化系统处理后,一部分煤气回炉进行加热,另一部****电厂综合利用。本项目环保绩效应达到引领性水平,并满足行业超低排放要求。60万吨/年兰炭项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13.051吨/年、15.501吨/年。

(二)严格落实生产生活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上**峁工****处理厂处理。酚氨废水、喷淋废水以及兰炭装置熄焦、出焦地沟等产生的****园区****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余热锅炉排水、软水制****电厂脱硫工序,不外排;项目脱硫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泵入脱硫塔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兰炭废水处理项目对酚氨废水、喷淋废水、凝液进行处理后回用。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兰炭棚南侧1座容积为20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在现有初期雨水池东侧**一座3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将收集的初期雨水与****园区****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技改工程产生的焦油渣、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均为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执行,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

(四)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应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按要求设置监测点位,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加强自行监测全过程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规**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自行监测的主要监测点位应当按照规**装、使用可以获取监测活动过程和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联网。强化现场监测质量管理,完善原始监测记录,保存完整的现场监测活动真实性相关材料。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实施拆除活动前,应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现有12台炭化炉应在**炭化炉建成投产前,全部拆除。

(八)项目发生实际排污前,应按要求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应在实际排污前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承诺,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的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上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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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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