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湾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普通合伙)(联合体单位:**新****公司)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路868号****大数据产业园20号楼18层1801-1803室
成交价:1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湾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
服务范围:对湾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围绕规划编制、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监理、资金拨付使用、竣工结算、上图入库、建后管护等全链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依据相关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素芳、许琼、张晓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5%,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3)成交供应商业绩:
1、**县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
2、**市2025-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及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行政二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553-****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苏宁环球写字楼B座826室
联系方式:173****3031、173****3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洋
电话:173****3031、173****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