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公司绿色化升级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公司绿色化升级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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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公司绿色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开发区东片区(道南组团) | **** ****公司 | **绿韵****公司 | 为应对来料品质波动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实施本项目,本次技改工程是对现有二、三分厂的金精矿冶炼生产线进行绿色化升级改造,现有工程所有金精矿全部进入焙烧预处理后再氰化,本次技改新增浮选工艺,浮选精矿采用“二次配矿-焙烧-酸浸提铜-氰化浸出-锌粉置换提取金、银”,浮选尾矿采用“直接氰化工艺”进行处理。技改后浮选精矿仍依托二分厂二段、三分厂现有焙烧制酸系统、二分厂氰化浸出系统及酸浸提铜系统;为满足浮选尾矿直氰工艺需要,本次增大三分厂氰化浸出系统。本次技改后因入炉焙烧量减少,二分厂一段焙烧炉停产拆除,同时停用金泥精炼车间,全厂提取后金泥送往******黄金精深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精深加工。本次技改后日处理金精矿规模仍为500吨,技改前后金精矿处理能力不发生变化。 本次技改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451万元,占总投资的15.03%。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工程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基础上进行废气污染物的减排,本次新增工程内容的磨矿上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新增的浮选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本次对生产化验室废气进行扩建,处理措施仍为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同时结合本次“以新带老”工程要求,对氰化浸出废气进行密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萃取废气有组织收集(萃取箱和有机相槽加盖后负压收集)后经一套碱液喷淋塔+多级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他废气治理设施均依托现有。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后各废水分质处理的去向不变,萃取铜后酸性废水(萃余液)、制酸净化工段污酸、制酸工段地面清洗废水、铜板冲洗废水以及整流系统冷却废水经****处理站+软化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酸浸提铜、金精矿调浆等工序;含氰废水、尾气吸收废水以及化验室废水送现有碱性废水站+废水除盐站处理后回用于氰化浸出、金精矿调浆等工序,不外排;脱硫废水回用于配矿调浆工段,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废水、****处理站废水回用于金精矿调浆、原料库降尘等工序。项目生产区未设专门洗衣房,各生产岗位工人将工作服清洗废水直接回用至各自岗位的生产系统,最终随生产****处理站处理。各分厂生活污水经现有2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冷却系统,部分用于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本次技改后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全厂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处理站污泥暂存于现有厂区硫石膏库送杏洼硫石膏堆场堆存;危险废物主要有焙烧后氰化尾渣(干基)、直氰后氰化尾渣(干基)、废水除盐站杂盐、酸泥等,氰化尾渣经无害化处理后暂存于氰化尾渣库,外运水泥厂协同处置或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其他危废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针对本次技改工程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工程中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