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型 | 项目编号 | ||
| 行业分类 | 招标单位名称 | ||
| 投资总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
| 资金来源 | 代理机构 | ||
| 监管单位 | 监管单位代码 | ||
****中学宿舍楼等3个项目三标段
定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 ****中学宿舍楼等3个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单位 | **** | |||||
| 代理机构 | **** | |||||
| 定标监督单位 | ****建设局 | |||||
| 定标时间 | 2026年06月05日上午08时30分 | |||||
| 定标地点 | ****交易中心定标室 | |||||
| 定标办法 | 核查随机法 | |||||
| 核查对象 及内容 | 核查对象:******公司、**鼎****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省****公司、中水龙邦****公司、**盛世****公司、**** 核查内容: 1.信用信息核查 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候选人相关信息。 2.履约能力 ①核查候选人类似项目业绩与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以及真实性,是否匹配本项目; ②核查候选人是否有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的资金实力; ③核查候选人施工设备、技术方案是否适配本项目情况; ④核查候选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团队是否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挂证、兼职、临时入职情况。 | |||||
| 核查未通 过名单 | ****公司、中水龙邦****公司、******公司 | |||||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金额(元)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工期 | 质量 |
| 三标段 | **** | ****238.43 | 刘媛媛 | 豫241********04888 | 270日历天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评标委员会成员:****小组组长)、龚健冲(业主评委)、杨勇、赵迎现、焦启。
定标委员会成员:****小组组长)、赵增磊、张平、李文玲、宋相哲
1、本项目定标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6月6日-2026年6月8日)
2、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 地 址:**县**路中段 联系人:李仲 电 话:166****9202 |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 系 人:吕果 电 话:158****3577 地 址:**县**路和香山路交叉口西南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宛**汉****机械厂家属院1号楼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张志家
联系电话:187****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