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预算单位、****财政局,察哈****审计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收官之年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财政厅《****政府采购培训学时情况的通知》整改工作要求,请各采购当事人严格****财政厅《****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培训工作的通知》中“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年度培训学时不低于40学时”相关规定,妥善补齐各预算单位2025年度政府采购缺失学时。同时,****政府采购工作现实情况,现组织开展全市2026年度政府采购专业知识线上培训。本次培****财政厅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大纲统一编制设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一)2025年度补学时单位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培训。
(二)2026年度培训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8月10日
学习、考试时间:报名缴费之日起—2026年9月10日
二、培训对象
****政府采购相关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从业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三、培训要求
(一)关于补2025年度学时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培训学时情况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云平台注册的经办、审核人员)梳理2025年度学习记录,未完成的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40学****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选择[培训学时]—[在线学习]—[培训学时],点击[新增]录入培训记录。对未按期上传佐证资料、资料审核不合格、逾期仍未补齐40学时的预算单位,各级财政部门除通报批评外,****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使用权限,暂停期间不得开展计划申报、委托代理、信息发布等相关业务。待整改完成审核通过后,予以恢复账号权限。补学方式见附件1。
(二)关于2026年度培训
1.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将培训通知传达到各级预算单位、****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做好培训组织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2.各****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经办、审核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各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要求,安排人员参训,并对参与情况及学习效果进行实时统计,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评审专家如不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40学时培训证书,则暂停抽取资格直至明年上传后恢复资格。
3.课程内容严格****财政厅规定的培训大纲进行,****政府****报社组织实施,请严格遵循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并上传40学时合格证书。
4.完成培训并参加考试后请及时将培训合格证书上****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系统将会亮灯预警,影响本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
四、合格证书下载并上传方式
****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人账户—培训备案—人员培训备案—新增(完善内容、上传培训合格证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云平台代理机构账户—培训备案—人员培训备案—新增(完善内容、上传培训合格证书)。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账户—专家学习—培训学时—学时维护—新增(完善内容、上传培训合格证书)。
具体报名事项按照《附件》要求操作即可。
附件:
1.2025****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后补学时线上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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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