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健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扩充养****服务队伍,切实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县决定开展第二批养老服务消费券试点参与组织(企业)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对象
**县现有正常运营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等供应商。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完成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服务责任与法律责任;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报名材料
1、《申报承诺书》(附件1);
2、**县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申报信息表》(附件2);
3、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5、若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涉及国家或行业从业许可要求,需提供相关从业许可证书或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6、本机构完整的服务收费标准清单。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关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消费券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
2、入选机构须严格遵守试点工作各项管理规定,熟练运用线上业务平台开展券码核销、数据录入、资料归档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配合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等工作。建立诉求处置机制,及时化解服务纠纷,坚决杜绝虚假核销、变相涨价、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
3、详见附件3。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止,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2、材料报送要求:有意向参与的组织(企业),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县湖中南路203-3号民政局308办公室,联系人:杨琪雯,电话:0515-****3620。标书代写
六、结果确认
****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拟入选组织(企业)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已纳入试点的服务主体,若存在不履行服务承诺、擅自调整服务价格、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其试点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追缴违规所得资金,今后不再受理其参与我县同类养老服务试点项目申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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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