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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83165P | 建设单位法人:胡士杰 |
| 潘新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
| 烟用商标纸、接装纸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39-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市 ****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
| 经度:118.515510 纬度: 36.74088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6 |
| 青环审表字〔2025〕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83165P001U |
| 2026-0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65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8316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81MA3MPPEG7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84MADJ51XJ3Y | 竣工时间:2026-01-22 |
| 2026-01-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5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etail/1331 |
| ****烟用商标纸、接装纸改扩建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法人代表胡士杰。原有“40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建设项目”于2011年4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1)212号”,仅建设投产了“12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建设项目”;“12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技改项目”于2022年6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2)104号”;“年产60万箱烟用商标纸项目”于2022年12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2)172号”;“烟用商标纸技改项目”于2024年4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4)37号”。现拟投资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扩建;新购置单凹机及冷转移机1套、接装纸分切机1台、接装纸四色烫金机1台。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00吨接装纸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技改扩建,烟用商标纸生产线技改,新增年产300吨接装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烟用商标纸、接装纸改扩建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法人代表胡士杰。原有“40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建设项目”于2011年4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1)212号”,仅建设投产了“12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建设项目”;“12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技改项目”于2022年6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2)104号”;“年产60万箱烟用商标纸项目”于2022年12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2)172号”;“烟用商标纸技改项目”于2024年4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4)37号”。现拟投资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扩建;新购置单凹机及冷转移机1套、接装纸分切机1台、接装纸四色烫金机1台。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00吨接装纸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技改扩建,烟用商标纸生产线技改,年产300吨接装纸。 |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已废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凹版印刷、烘干、烫金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低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生产过程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印刷工序选用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要求的水性油墨。外排废气中,排气筒(DA00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3)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凹版印刷、烘干、烫金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低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生产过程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印刷工序选用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要求的水性油墨。外排废气中,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VOCs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中排放限值;排气筒(DA003)VOCs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强化各工序产污环节的污染物收集与处理,控制其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北阳河。 凹版印刷、烘干、烫金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低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生产过程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印刷工序选用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要求的水性油墨。外排废气中,排气筒(DA00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3)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对车间、化粪池、固废堆放点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强化各工序产污环节的污染物收集与处理,控制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电化铝箔,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性油墨包装物、油墨沾染物、废油墨、乙醇溶液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沸石、废过滤网、废过滤袋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北阳河。凹版印刷、烘干、烫金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低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生产过程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印刷工序选用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要求的水性油墨。外排废气中,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VOCs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中排放限值;排气筒(DA003)VOCs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强化各工序产污环节的污染物收集与处理,控制其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通过对接装纸四色烫金机、接装纸分切机、单凹机及冷转移机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验收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电化铝箔,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性油墨包装物、油墨沾染物、废油墨、乙醇溶液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沸石、废过滤网、废过滤袋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确 认书》QZZL(2025)21 号中对项目确认的总量指标要求的范围以内。项目建成后,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在项目投产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环保部门重新审批。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QZZL(2025)21 号中对项目确认的总量指标要求的范围以内。 本项目于2026年1月13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编号:913********583165P001U。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44 | 0 | 0 | 0 | 144 | 144 | |
| 0 | 0.0043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51 | 2.37 | 0 | 0 | 0.551 | 0.551 | / |
| 1 | 沸石转轮吸附+浓缩+低温催化燃烧系统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已落实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 | |
| 2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41616-2022) | 已落实 | 检测结果达标 |
| 1 | 基础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落实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 1 |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电化铝箔,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性油墨包装物、油墨沾染物、废油墨、乙醇溶液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沸石、废过滤网、废过滤袋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电化铝箔,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性油墨包装物、油墨沾染物、废油墨、乙醇溶液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沸石、废过滤网、废过滤袋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
| 1 | 对车间、化粪池、固废堆放点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已对车间、化粪池、固废堆放点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烟用商标纸、接装纸改扩建项目位于山****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法人代表胡士杰。原有“40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建设项目”于2011年4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1)212号”,仅建设投产了“12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建设项目”;“12万箱/年烟草包装盒、300吨/年水松纸技改项目”于2022年6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2)104号”;“年产60万箱烟用商标纸项目”于2022年12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2)172号”;“烟用商标纸技改项目”于2024年4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4)37号”。现拟投资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扩建;新购置单凹机及冷转移机1套、接装纸分切机1台、接装纸四色烫金机1台。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00吨接装纸的生产能力。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技改扩建,烟用商标纸生产线技改,年产300吨接装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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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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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