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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甘仁忠 |
| 吴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迎宾接到**路218号石油大厦A座 |
| 呼探1-001井勘探钻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6.719722 纬度: 44.143333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2 |
| 昌州环评〔2024〕2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830 |
| 2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钧****公司 |
| 916********18002X2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5-09-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656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钻1口井 | 实际建设情况:新钻1口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井+试油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试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植被恢复主要靠自然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及伴生气放空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并经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车89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本项目一开、二开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岩屑、泥浆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分离后的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本项目三开至五开采用油基泥浆,钻井岩屑、泥浆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沾油抹布、手套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填埋场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避让植被较多区域;建设单位办理了征地手续并对占用草地进行补偿,施工人员未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染物遗留。建设过程中划定了车辆行驶路线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未随意开设便道扩大占用、扰乱地表;井场泥浆不落地系统、罐区等与地面接触部分铺设防渗膜进行防渗。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并取得了水土保持承诺书(呼水保承〔2024〕24号),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 落实,施工运输车辆低速慢行,未超载,对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减少了扬尘的产生;施工期柴油机、发电机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并加强了对施工设备的检查检修;试(油)气期产生的天然气经排气管线燃放;井场配备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对现场硫化氢进行检测。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项目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落实,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交由81****处理站、**嘴联合站、**博达生态****公司进行处理。钻井采用套管与水泥固井方式保护水层防止污染地下水,钻井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生活营地内的临时生活污水储集防渗池产生量约424m3,由吸污车运至******公司处置。 落实,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等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验收期间试油已结束,现场无声源影响。 落实,钻井岩屑及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由钻井单位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完井后剩余泥浆****公司回收再利用;一开、二开使用水基钻井液,少量不可分离的废弃泥浆和水基岩屑进入岩屑储罐,委托****清运处置,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三开~四开为油基钻井液,产生的油基岩屑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储罐进行收集分别清运至**博达生态****公司处置,未沾油防渗膜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沾油废防渗膜交由******公司清运处置。钻井队设置1座临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根据生活垃圾清运台账,产生生活垃圾约10.7t,****管理局-满营湖定期****填埋场(满营湖)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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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本项目一开、二开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岩屑、泥浆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分离后的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本项目三开至五开采用油基泥浆,钻井岩屑、泥浆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沾油抹布、手套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填埋场处置。 | 落实,钻井岩屑及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由钻井单位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完井后剩余泥浆****公司回收再利用;一开、二开使用水基钻井液,少量不可分离的废弃泥浆和水基岩屑进入岩屑储罐,委托****清运处置,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三开~四开为油基钻井液,产生的油基岩屑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储罐进行收集分别清运至**博达生态****公司处置,未沾油防渗膜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沾油废防渗膜交由******公司清运处置。钻井队设置1座临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根据生活垃圾清运台账,产生生活垃圾约10.7t,****管理局-满营湖定期****填埋场(满营湖)处置。 |
| 1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植被恢复主要靠自然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 落实,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避让植被较多区域;建设单位办理了征地手续并对占用草地进行补偿,施工人员未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染物遗留。建设过程中划定了车辆行驶路线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未随意开设便道扩大占用、扰乱地表;井场泥浆不落地系统、罐区等与地面接触部分铺设防渗膜进行防渗。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并取得了水土保持承诺书(呼水保承〔2024〕24号),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 |
| 试油废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由罐车送至车89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试油废水分批交由81****处理站、**嘴联合站、**博达生态****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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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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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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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植被恢复主要靠自然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避让植被较多区域;建设单位办理了征地手续并对占用草地进行补偿,施工人员未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染物遗留。建设过程中划定了车辆行驶路线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未随意开设便道扩大占用、扰乱地表;井场泥浆不落地系统、罐区等与地面接触部分铺设防渗膜进行防渗。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并取得了水土保持承诺书(呼水保承〔2024〕24号),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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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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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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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