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商采购项目包5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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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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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服务类合同预览
**市“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商采购项目包5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大道218****政府八楼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科技园1栋1305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商采购项目包5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市“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商采购项目包5 评价咨询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386750
合计金额小写: 38675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捌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包号

包名称

企业类型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包5

**市“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商采购项目包5

L1

17

9750元

165750元

包5

**市“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商采购项目包5

L2

17

13000元

221000元

合同金额小写:386750元

大写:叁拾捌万陆仟柒佰伍拾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该费用已包含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活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薪金、福利、税费、利润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

第一期费用:合同签订后,根据乙方所报中标单价乘以计划完成试点企业数的40%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于20日内支付;

第二期费用:《诊断报告》通过甲方验****信息化厅,****信息化厅的诊断工作抽查评估后(如有不符合规范的诊断服务应限期整改),完成验收后汇总验收结果及典型案例,形成市州评估诊断总结报告等全部合同义务后,按照乙方实际服务试点企业数量、乙方中标单价以及评估验收结果据实结算项目的剩余款项,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本项目中标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于20日内支付。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湘江新区支行(****:****78523)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5-20 —— 2026-06-20

五、服务地点
**市市辖区内入选诊断的工业企业现场。(覆盖各区县及行业;详见分包内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在接收企业诊断任务后需主动与企业联系,制定诊断计划和方案(明确诊断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并上传诊断平台;2.诊断过程中规范资料上传,文本资料统一采用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资料分辨率不低于300dpi;3.现场诊断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启动会、产线(车间)走访、现有数字化系统、人员访谈、仓库、质检等场景。工厂级诊断照片数应不少于15张,产线(车间)级诊断照片数应不少于12张;所有照片均需附可证明时间的水印,图片资料支持JPG和PNG格式;4.过程记录表。由乙方在诊断过程中线上填写《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过程记录表》,并作为评估诊断报告附件,一并经诊断企业确认;
5.评估诊断报告。《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报告》应包括诊断工作情况、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分析、企业数字化转型方案建议、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推荐、现场诊断过程材料等内容。工厂级的诊断报告内容要覆盖企业整体数字化水平评估,聚焦“研产供销服”全价值链环节,系统评估企业数字化能力与协同水平,最低诊断时长10小时,报告字数≥10000字。产线(车间)级的诊断报告内容要聚焦单条生产线或车间的智能化改造,重点评估智能工位覆盖率、设备联网率、自动化控制水平及生产过程优化能力,最低诊断时长8小时,报告字数≥8000字,具体参照《****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人工智能〔2025〕358号);6.严格执行保密责任,保护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7.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减或拒付相应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省级平台审核不通过视同乙方验收不合格;8.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

(6)履约验收标准:

参照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在服务期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创新形成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交付的项目成果均为自行完成,或已取得第三方合法、完整、有效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甲方对成果的审查不免除乙方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亦不视为甲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发生第三方侵权索赔、行政查处或司法诉讼,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乙方独立承担;若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支付罚款或产生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纠纷,提供所需证明文件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及时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获得乙方提交的项目交付成果和服务;

5.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和工作条件。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及工作条件;

5.乙方应具备相应资质、经验,配备足额核心人员,确需特殊原因需更换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关于项目内容的询问,并按照甲方要求整改问题、汇报情况及提供项目资料;

7.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全部成果与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指控,乙方应负责 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8.乙方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分包);

9.乙方须严格对在履约过程中接触、获取的甲方各类内部资料、涉密信息及非公开数据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借助工作平台、办公场所等渠道发送、传播违法违规及不良有害信息;严禁利用履职期间掌握的非公开信息或工作便利,为自身、本单位及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并足额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本项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而终止。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因乙方原因延期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期交付不超过7天的,每延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乙方延期交付加工成果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每延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本条具体的计算规则为:7天以内(含本数),实际延期天数*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数额。7天以上,(实际延期天数-7天)*合同总金额的2%+7*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数额;

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内容及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此处根据实际质量要求条款补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或乙方因服务问题被甲方提出整改要求2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费用;

5.乙方应按本合同承诺履行服务,严禁把本项目转包或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亦不得将本项目有关工作交由与乙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完成,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费用;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根据违约情节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15%-3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乙方在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或乙方违约行为被甲方提出整改要求2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费用;

7.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进行答复,甲方选取的索赔方式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8.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费用;

9.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或逾期交付项目成果,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乙方逾期后,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可在扣除违约金及损失后,退还乙方已完成合格服务的对应款项。该条不影响所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承担;

10.甲方在延误期内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费用;

11.乙方若不遵守保密义务,擅自泄露相关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须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还应就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12.乙方应对采购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13.上述条款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聘请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所存在的费用差额、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

上述条款所约定的合同总金额为验收后合同总价,如本合同未履行完毕,则以乙方所报综合单价乘以计划完成试点企业数为合同总价。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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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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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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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郑以仁 法定代表人: 王杨益
委托代理人: 熊菁 委托代理人: 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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