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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营造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基本案情:A公司和B公司在某公开招标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二、核查情况:某项目于2023年12月6日开标,招标控制价648.38万元。我局接到上级部门移交某项目的问题线索,反映A公司和B公司涉嫌相互串通投标,具体表现为同一项目不同竞标单位联系人存在同一社保缴纳单位,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等。
三、处罚情况:A公司和B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我局于2025年12月8日向以上两家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罚款32419.15元,对两家企业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罚款1620.96元。共计处罚金额约6.81万元。
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县(市、****建设部门要举一反三,督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建设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