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建设单位:城发环保****公司
建设地点:**市**杨店乡龙庙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1套垃圾库加热采暖项目。改建完成后,为保证现有焚烧炉工况热值及系统稳定运行,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废弃物,掺烧比例不超过原有焚烧炉设计处理能力的20%,掺烧后原焚烧处理规模不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com/s/1cl9vUNum0jUcNVUIXSWwgQ 提取码: ure9如需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的形式与建设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城发环保****公司
地址:**市**杨店乡龙庙村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51****646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时代****公司
地址:**省****原区建设路秦岭路**大厦1404室。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371-****5299
邮箱:****@163.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