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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招标活动中,****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交拟派负责人虚假职称证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法行为。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所列明的情形,构成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2025年12月******执法局对该公司及其主管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8.40万元。
案例二: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县某雨污分流工程,招标人在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设置了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评分项。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9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招标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4万元。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典型违法案例的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坚决抵制各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