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范集体资产租赁管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村集体研究、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现对我村集体种植大棚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租赁地址: 石林县板桥街道****。
2.大棚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集体大棚总占地面积21.5亩,包含棚面积16亩,供水鱼塘2亩。棚为标准化锯齿大棚,棚体结构完好、采光通风条件优良,配套完善的灌溉、排水基础设施,可直接投入蔬菜、瓜果、花卉、育苗等农作物种植使用。
3.资产性质: 村集体公有资产,无产权纠纷。
二、租赁要求
1.租赁用途: 仅限合法农业种植经营(蔬菜、瓜果、花卉、绿植育苗等),严禁改变大棚农业使用性质,严禁用于养殖、加工、仓储、违建、排污生产等违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造大棚主体结构、拆除配套设施。
2.承租方要求: 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失信、违法经营记录,具备农业种植经营能力和自主经营资金实力,个人、家庭及合规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
3.经营规范: 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格遵守农业安全生产、环保、防火防汛相关规定,服从村集体及农业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及设施完好。
三、报名及竞价事宜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办公室
3.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企业、**社需提供)。
4.竞价方式: 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现场公开竞价,价高者优先承租,竞价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承租方。
5. 为保证竞标的公**公正性,竞租人报名时须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元,竞租不成功的报名单位或个人当天内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竞得人,其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租人。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交齐一切应交租金,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为放弃。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出租方负责保障大棚产权清晰,交付时保证大棚主体及配套设施完好,配合承租**常经营备案,不无故干预承租方合法经营活动。
2. 租赁期间,大棚日常维修、水电费用、人工成本、种植物资、经营税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承租方需爱护集体资产,若因人为操作、管理不当造成大棚主体、配套设施损毁的,需全额维修或照价赔偿。
4. 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政策调整、集体规划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剩余租金据实退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说明
1. 本次招租全程公开透明,严禁恶意竞价、串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承租资格。
2. 承租方确定后,逾期5日内未签订租赁合同、未缴纳租金及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香
联系电话: 152****6120
办公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