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积水点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通知
致各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原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计咨询负责人要求修改为:√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本招标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项目管理机构加分项修改为:标书代写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拟派设计咨询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
(3)本项满分3分。
注:
①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任务成员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②须提供相关得分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人员可在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网站查询证明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原招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时间**至2026-06-10 23:59:59前。
以上内容已同步修正到招标文件有关章节中,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请自行查阅。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变更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武夷新区积水点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