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庆自然出字〔2026〕009 号 | 宗地总面积: | 6062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区高松柘山片区,**在建经一路,西至 YJ12-0101 西南角地块,南至纬二路,北抵 YJ12-0101-04 地块。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60627.6 | ||||||
| 投资强度: | 364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5BA0055 | ||
| 起始价: | 181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7月08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供《**市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表》。报名时须承诺:如竞得本宗地,同意按省、市关于“标准地”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生产、运营。 2.禁止目前在**市**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6月10日 至 2026年07月06日 到 ****规划局(****路201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6月10日 至 2026年07月06日 到 ****规划局(****路201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6日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7月06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路213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庆自然出字〔2026〕009 号 号地块:2026年06月25日 08时30分 至 2026年07月08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43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18万元。 2.竞得人须按批准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0%。 3.竞得人须同意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按照项目区域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 4.竞得人须同意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并同意本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按照区域评估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7.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土地成交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并申请竣工验收。 8.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9.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向第三方转让、出租、抵押受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受让人因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导致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目的无法实现的,****管委会)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处理。 10.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表》明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以及**市“标准地”相关要求组织建设、生产和运营。否则,视为违约,****管委会)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相关生产设备。 1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1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1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15.根据《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标书代写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路201号
联 系 人:张启超、李亚丽
联系电话:139****5868、136****6755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寿庆支行
开户账号:225********1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