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石臼****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通过**省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石臼港区,港西二十六路以南、港西十一路以东,****海关查验冷库、平台及配套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2652.32㎡,规划建筑高度10.6m(二层),配套建设室外道路、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省**市**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经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 2.4投资估算:约26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主体、室外配套、制冷系统等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负责解决处理过程中相关问题。确保最终工程交付成****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标书代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授权代表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各权属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标书代写https://wenshu.****.cn/无相关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3-7家时,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并参与投标;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11日(**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RZZS)。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电子标服务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7日9时00分,资格预审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采用网上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cn,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现场一律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及光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本项目公告以**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gov.cn/)为准。 8.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