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K通风工程评审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89K通风工程进行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89K通风工程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4日
响应截止日期:2026年06月04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名:****;
单船套响应价格:人民币727075.00元;
工期:2026 年12 月 15 日前完成。
第二名:**市****公司;
单船套响应价格:人民币850475.00元;
工期:2026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
第三名:******公司;
单船套响应价格:人民币890067.00元;
工期:在 2026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 。
三、预成交人
预成交人:****,预成交份额:2条船。
四、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8日。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八、受理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
受理部门:****中心
联系电话:0551-****0155
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周先生(技术)、陈先生(商务)
电 话:139****6605、152****0011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蒋经理、张经理、冯经理、吴经理
电 话:191****2750、187****5829、158****5276、188****5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