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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所属一批货车(资产包二十五) |
| 交通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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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351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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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
| 动态报价 |
| 1.****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保险单、道路运输证原件,委估590辆货车证照齐全,证载所有人为****、**蓝天石油****公司。 2.本次转让部分车辆所有人为**蓝天石油****公司,根据《****集团****公司2024年第18次董事会决议》(新中泰董〔2024〕18号),同意将车辆无偿划转至****,现该资产权属归****所有,尚未变更所有人名称。项目成交后,由**蓝天石油****公司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3.本次车辆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按法定义务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余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评估对象中的新能源汽车(红岩牌、徐工牌纯电动半挂牵引车)动力电池均为租赁使用,本次评估结果不包含纯电动半挂牵引车租用的动力电池。 5.截止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除资产包二的机动车保险过期外,****车行驶证年检和保险均在有效期内。受让方根据自身需要可自行安排购买保险,保险费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评估对象中自卸半挂车均配有加装的60公分钢架护栏,本次评估结果包含其加装的护栏,但车辆在过户、年检中需对加装配件进行拆除,项目成交后,拆除及后续安装由受让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车辆行驶公里数以实际移交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8.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交易所无关。 9.其他详见《车辆明细表》《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