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会计档案全流程电子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会计档案全流程电子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00
最高限价(元):****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一
标项名称:****会计档案全流程电子化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00
最高限价(元):****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会计档案全流程电子化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备注:采购计划文号[2026]32023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采购标的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接受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zqbid.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获取时应提交的材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名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售价(元):0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磋商地点:**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6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链接为:
https://zfcg.****.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 parentId=600007 articleId=M06cG54Ieeoe3G+VQ+bemw==
2.《****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货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依****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②****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其他情形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采购公告期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马塍路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4240
质疑联系人: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424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新路240号兔狗创新大厦西楼15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工、张工、江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75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3309
3、****管理部门
名称:****政府采购监管处、****政府****中心(**)
地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424、****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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