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确保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消防维保服务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
采购内容:学校校园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控制室设备等)的日常巡检、故障维修、年度检测、技术支持及相关消防档案管理等服务。
供应商须委派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同等中级消防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展现场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比选文件。
服务地点:****校园内(具体地址:**市**区广福大道19号)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通过消防部门监督检查。
二、比选范围
通过综合评审供应商的报价、企业实力、维保实施方案、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及售后服务承诺,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
6.拟派驻校巡检技术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同等中级消防职称)。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以上两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和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四、评分标准
采购人结合实际情况从报价、企业实力、维保实施方案、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五、比选应递交资料比选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服务报价:报价分为以下两部分:服务报价:完成本项目全部维保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交通费、税费、保险费等,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巡检报价:派驻巡检技术人员日常巡检费用。服务报价与巡检报价合计为总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办理)。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6.拟派人员资料:派驻校巡检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财务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信誉证明: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9.维保实施方案:包括服务计划、人员安排、巡检保养流程、应急响应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
10.售后服务承诺。
11.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比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合并封装。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5:30-18:00)
(2)获取地点:****总务处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18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总务处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广福大道19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9****8349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如有疑问,请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加急标书代写
2.以上所有比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且合并封装,比选文件需递交纸质版正本1份。
3.比选方式按照“公正公平、质量保证、价格从优”的原则进行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评审比选,同****学校党总支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协议,****支会审议,重新进行比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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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