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大东坝镇团结水库工程(大坝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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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水库工程(大坝标)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SL2026-0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为:****6058元(其中含税预留金****000元),现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8173元(含税预留金****000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起”

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2023年1月1日起;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1月1日起”

三、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7.2.1 预付款”条款中

“(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10 %,分 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100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或保函)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修改为:

“(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10 %,分 二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40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或保函)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60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8”条款中:

“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73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修改为:

“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753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10 其他说明”条款中:

“(1)本工程预留金按****000元计,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

修改为:

“(1)本工程预留金按****000元计,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

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10 其他说明”条款中:

新增条款:

“(3)本工程坝址距**县城28km,原材料信息价包含20km运杂费。黄砂、碎石、块石超运距投标按7.85元/m3、8.37元/m3、8.89元/m3固定报价,运距上限按28km控制:

①实际运距在20km(含)以内,不计取超运距费用;

②实际运距在20~28km(含)之间,结算时超出20km部分按0.6元/t*km结合投标下浮率调整单价(单位重量:黄砂1.5t/m3、碎石1.6t/m3、块石1.7t/m3);

③实际运距大于28km,超出部分运费不予计列,结算时按固定报价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

七、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说明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变更公告.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坝).pdf
松****水库工程(大坝标)(补充稿).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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